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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雷达|关于2025年度公开征集山西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5 09:03:03 7
摘要:关于2025年度公开征集山西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公告

关于2025年度公开征集山西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公告


  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山西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等规定,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实施2025年度公开征集山西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

  工作单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愿意以独立身份为招标人提供评标服务,能够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评标专家管理规定,具备申报评标专家条件的专业人员,均可按照有关要求申报评标专家。

  二、评标专业分类

  根据《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2018版)》,山西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业分为工程、货物和服务三大类,评标专业分三级类别管理。评标专业的申报、审核及实际应用以三级类别为基础,未设置三级类别的专业以二级类别为基础。

  三、申报条件

  申报评标专家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大学本科或同等以上学历;

  (三)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与申请专业类别相关的高级职称;

  (四)具备参加评标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五)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六)熟练掌握电子化评标技能;

  (七)具有承担评标工作的身体条件;

  (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不超过六十五周岁(1961年1月以后出生),两院院士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可放宽至六十八周岁(1958年1月以后出生);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被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任为评标专家的人员,不得申报评标专家。

  四、征集程序

  (一)提交申报信息和材料。申报人员于7月7日9:00至7月16日17:00期间按照下列程序提交申报信息和材料。申报时,应当仔细阅读申报须知和承诺书,提交的申报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申报人员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申报资格,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1.注册身份。使用电脑访问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xbid.com.cn/),进入“交易保障”—“山西省评标专家库”栏目,点击“评标专家入口”,点击“申报评标专家”,按照提示完成注册。

  2.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材料。按照提示依次填写基本信息、通信信息、银行账号信息、学历信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职称信息、回避单位、亲属信息,并将本人近期免冠红底证件照片(支持JPG、PNG格式,20kB至100kB,尺寸358像素×441像素,分辨率300dpi)、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业绩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按照要求制作成电子文档(支持JPG、PNG格式,小于1MB,分辨率300dpi),上传至申报系统。

  3.选择评标专业。根据高级职称证书专业类别选择1至3个相近评标专业。一级建筑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等资格证书可以作为相关专业的辅助证件。每个评标专业都需要在业绩成果和业绩证明部分填报上传相关业绩。

  4.上传其他材料。将所在工作单位或退休前原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申报评标专家信息登记表》和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制作成电子文档(支持JPG、PNG格式,小于1MB,分辨率300dpi),上传至申报系统。

  (二)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分为初次审核和二次审核。资格审核期间因资料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的,申报人员应当在退回之日起三日内根据退回提示进行补充或修改。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对未按时提交申报材料或逾期不补充不修改材料的申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对申报条件的审核贯穿聘任全周期。在各环节发现申报人员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取消其申报资格或与其解除聘任关系。

  (三)考试。考试采用在线考试形式,从评标专家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组成考卷,题型分为单选、多选和判断,试卷总分为150分,合格分数线为120分。资格审核合格的申报人员按照下列提示自主准备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以招标投标有关的综合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1。

  2.学习途径。山西省评标专家库微信小程序向资格审核合格的申报人员免费开放,资格审核合格的申报人员自8月15日起可通过微信手机客户端访问“山西省评标专家库”小程序,打开试题练习菜单进行知识点巩固和练习。

  3.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初步定于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聘任评标专家。考试合格的申报人员自2026年1月1日起,聘任为评标专家,纳入山西省评标专家库统一管理。

  申报人员可登录“山西省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申报子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和征集工作进度。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要求上传申报材料,并对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人员应当根据高级职称证书和辅助证件专业类别认真选择评标专业,确定后不得再进行修改。

  (三)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或退休前原单位应当对《申报评标专家信息登记表》进行严格审查,并出具推荐意见。

  咨询电话:0351-2576956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0日


附件:

1.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2.山西省商务厅项目评审专家基本情况表

3.专家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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